2010届毕业生离校在即,我校今年涉及研究生、本专科生党员2000余人组织关系转出,为妥善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自2007年元月起,中组部要求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使用新式介绍信,请各位党员按新式组织关系介绍信要求向辅导员老师提交本人以下信息资料: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预备 (正式) 身份证号码 工作或人事档案 接受(管理)单位 组织关系接的组织部门 在此,强调两点: 一是由于党员必须过组织生活要求和党费等原因,因此,组织关系不宜也无法保留。党员同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暂时未就业党员同学可将组织关系转往人才市场或生源地党组织,以便于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找到工作单位后再通过人才市场或生源地将关系转往工作单位。 二是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为个人接受单位有管理关系的组织部门(介绍信的抬头填写),需是处级以上与工作单位有管理关系的党务部门。一般情况下为县级以上组织部、机关工委、教育工委,部队为政治部。不详之处通知党员本人与工作单位联系。 请学生党员注意以下事项: (1)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党员亲自交到工作单位或单位有组织管理关系的党务部门,再由上述部门开具介绍信到工作单位。也有工作单位代上级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再统一办理手续(具体情况由党员本人与工作单位联系)。 (2)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一般为30天以内,省外60天以内,在有效期内接转,以免延误,由于未按时接转造成单位不接受,由此造成相关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再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如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有误,请党员本人在介绍信有效期内(60天以内)凭原介绍信更换,过期不予更换。 (3)重申党章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党员如果没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动退党”。在此请提醒未就业党员同学务必及时落好组织关系,等找到新单位后以便转接,不得以找工作或单位未确定为由不落组织关系,如有上述情况,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执行。 (4)预备党员同学应注意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和思想汇报,以免贻误转正,各支部注意在预备党员档案中不要遗漏预备期考察表,特别是上学期发展的党员,要填写半年度支部考察意见,以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继续考察。 (5)请各党委务必于6月24日前将党员个人信息表提交党委组织部,以保证毕业生党员可以及时办理离校手续。 三、请各支部安排专人负责此事,自6月21—25日、28日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各支部书记带队并安排好填写人员,具体填写日期由各支部与组织部联系。 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学院统一发放,发放时须有学生本人签收,一般请勿代领,以免丢失或未及时转交造成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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