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由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主办,旨在贯彻落实全国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促进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全面提升在校学生的英语素质,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通过参加竞赛,促使学生打好英语基础,提高听、说、读、写、译五方面的综合运用能力。学校鼓励在校学生自愿参加,名额不受限制。
根据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2013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在校学生参加2013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2013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由校教务处主办,外国语学院承办。学校成立竞赛组委会,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郭 捷
副主任:王 麟 马庆林
秘书组:桑元峰 黄远江 潘 键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外国语学院教务办
联系人及电话:潘键 88182714
二、参赛对象
三、命题范围和竞赛题型
1.命题范围:初赛和决赛的命题将依据教学大纲,并借鉴国内外最新的测试理论和命题技术、方法,既参考现行各种大学英语主要教材,又不依据任何一种教材;既贴近当代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又有利于检测出参赛大学生的实际英语水平。
2.竞赛题型:初、决赛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赛题既考察大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侧重考查大学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阅读能力和智力水平。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将于赛前一个月将样题公布在《英语辅导报》大学英语四级版、《英语辅导报》大学教师版、《考试与评价》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版和《大学英语教学》等媒体上。样题中的命题范围、题型、题量、分值安排、难易度及水平度与正式竞赛赛题基本一致,供参赛学生参考。
四、竞赛时间和方法
1.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定于
2.参加决赛的学生根据初赛成绩,从参加初赛的学生中选拔。
五、奖励办法
竞赛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注:特等奖、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组委会根据决赛成绩最终确定)。根据初赛的6‰、15‰、30‰的比例分别评选出参加决赛的选手以及获二、三等奖的选手,获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为了鼓励大学生参赛,学校决定对在本次活动中虽未获得全国名次但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按照成绩排名给予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所有奖励范围约达到参赛人数30%(包括获得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选手)。
获特等奖的学生名单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www.tefl-china.net)、英语辅导报社网站(www.ecp.com.cn)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
2013年暑假期间将举办2013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总决赛暨2013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主要活动包括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获特等奖的大学生均有机会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部分优秀选手将有机会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六、报名方法和报名费
1.以班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根据竞赛组委会要求,凡未参加初赛的学生不得参加决赛。报名时间:
2.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费每生30元,根据参赛学生名单以班为单位收取后交组委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竞 赛 组 委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