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优秀学生、优秀团员补充规定
为了更好的规范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好评选、优秀团员团干之评选,保证评比的公平、公开、公正。根据学生手册中关于评定之规定和学生处有关有求,特在程序上补充规定如下,请各班遵照执行。`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
1、在评选之前,各班班委应统一认真学习《学生书册》中关于评选之相关规定并带领全班同学认真学习。
2、通知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可向班委提出申请(可提出口头和书面申请)。
3、班团干部把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予以保留,不符合条件予以退回),并在班会上给所有学生解释。内容包括一共有多少申请学生,符合条件的有多少,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原因是什莫,并在班会上公布年度综合考评成绩以及年度成绩排名,接受学生质询和监督。做好公开、公正、公平。
4、由班团联席会议或者班会对班级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议(可采取投票和民主评议两种),在民主评议时符合条件的同学实行回避。要求做好会议记录。要求参加人员签字。并记录好评审程序。
5、由辅导员召开班团主要干部会议进行审查。在审查时班级干部必须携带评议学生的依托资料。如成绩单、综合素质评定表、组织委员活动记录等。
6、审查结束后,利用班会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提交学院党政会议讨论通过。
二、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单项优秀学生、优秀团员评比程序
1、在评选之前,各班班委应统一认真学习《学生书册》中关于评选之相关规定并带领全班同学认真学习。
2、班团干部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前筛选出来,并在班会上给所有学生解释。内容包括共有多少学生符合条件,符合什莫条件,并在班会上公布年度综合考评成绩以及年度成绩排名,接受学生质询和监督。做好公开、公正、公平。
3、由班团联系会议或者班会对班级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议(可采取投票和民主评议两种),符合条件的同学实行回避。要求做好会议记录。要求参加人员签字。并记录好评审程序。
4、由辅导员召开班团主要干部会议进行审查。在审查时班级干部必须携带评议学生的依托资料。如成绩单、综合素质评定表、组织委员活动记录等。
5、审查结束后,利用班会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提交学院党政会议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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