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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教育

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宿舍卫生检查条例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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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精神,为我院学生营造一个安静、整洁、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此项条例。

   一、宿舍卫生检查组成员   

   为方便宿舍卫生检查,生活部将组成检查小组。成员主要由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生活部成员组成,同时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每次检查都将有各班生活委员或者班级学生代表一同进行。

   二、宿舍卫生检查标准

1、整体要求:宿舍整体干净、整齐,要求宿舍内整体布局合理,通风良好,无异味。

2、窗户要求:窗帘应定期清洗 ,玻璃擦拭干净,窗台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3、地面要求:地面干净整洁,无痰迹,无垃圾。

4、衣物要求:床铺、衣物应合理叠放,桌上物品应分类收拾整齐。

5、电器要求:不乱拉电线,网线,不得使用热水壶、电热毯、电吹风等违章电器。

  三、检查方法

   上述五项检查标准每项占10分,总计50分,每次检查由检查组成员打分,最后由生活部根据各成员打分情况汇总成绩,对各宿舍成绩进行评选。打分时精确到整数。届时将产生每月最好宿舍4个,最差宿舍2个,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和处罚。评选结果分为平时分和期末汇总分。期末汇总分结果将作为班级评优和学生个人评优的依据之一。因此要求小组成员坚持“不徇私舞弊,做到不偏袒,不维护,客观公正”的原则。

  四、奖励制度

   1、班级奖励:同一学年同一班级宿舍连续两次获得“最佳宿舍”称号,经期末最终测评审核后,该宿舍每人所在班级评优时加1分。

    2、宿舍奖励:每月评出的“最佳宿舍”,该宿舍成员将得到一定的奖励。

3、每学年结束后,生活部将以班为单位,汇总所有宿舍平时成绩,评选出第一名和第二名,同时在班级评优时,排名第一的班级加5分,排名第二的班级加3分。平时分和最后汇总分叠加后作为班级评优时最终加分。

  五、惩罚制度

1、班级惩罚:同一学年同一班级宿舍连续两次评出最差,经期末最终测评审核后该宿舍所在班级评优时减2分,可酌情考虑不进行通报批评。

2、个人惩罚:每学期生活部第一次宿舍卫生检查中,生活部成员将直接在各宿舍选出最差个人作为以后评选的参考依据,同时警告最差个人,责令其改正。在之后的检查工作中,如被警告人员依旧表现极差时,该人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记录在生活部档案,为之后的个人评优时提供材料证明之用。同时该人在所在班级的综合素质测评扣1分,所在班级评优时也将相应的减1分。

3、每学年结束后,生活部将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所有宿舍平时成绩,评出倒数第一名和倒数第二名,在班级评优时,其中排名最后的两个宿舍分别减5分、3分。平时分和最后汇总分叠加后作为班级评优时的最终减分。

六、违章电器使用处罚制度

    根据西北政法大学宿舍管理制度,同时本着对各宿舍成员生命财产负责的原则,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瓦数在300瓦以上的电器,如电热毯,电热棒等。生活部成员在检查宿舍卫生过程中,如发现有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形,应立即没收违章电器,交由学生会处理并视情况对违章电器的使用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及班级评优时减1分。

七、奖状管理制度

    奖状为我院卫生检查所需的公共财物,每月以流动的形式与物质奖励一同颁发,在下月宿舍评比前收回。具体时间由生活部另行通知。获奖宿舍有义务将奖状保管好,不得将其弄脏、破损、遗失。若有遗失应及时上报生活部,同时该宿舍全体成员酌情予以全院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