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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教育

西北政法大学学生晨读管理办法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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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推进学生晨读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校本专科一、二年级学生必须参加晨读,倡导其他年级学生积极参加。

    第三条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早餐以后,学生以班为单位,在教室或指定地点集中进行读书活动。

    第四条  各班应对学生晨读出勤情况进行考勤,考勤工作由各班副班长负责。考勤情况需在班里每月公布一次,同时上报年级备案。

    第五条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晨读的,须事前向辅导员请假。

    第六条  各学院值班辅导员必须对本院一、二年级学生晨读情况进行督促与检查,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要不定期检查学生晨读情况。

    第七条  学生处负责对各学院学生的晨读情况进行督导与检查。

    第八条  晨读考勤与课堂考核相同。无故一次不参加者,按旷课一课时计算。累计旷课达15学时以上者按照《西北政法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应条款处理。

    第九条  学校将在每学期末评选一次晨读优秀班集体,并予以表彰。

    第十条  本办法由校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148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