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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翻译硕士专业复试录取方案

  •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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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机构

组长

马庆林

联系方式

029-88182709

成员

桑元峰马腾 

工作人员

吴洁

联系方式

029-88182714

2.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人数和考生名单(可附件)

2016年翻译硕士分数线为350分,其中政治、英语分数线为53分,专业课分数线为80分。

计划录取30人。一志愿复试名单见附件。

3.复试安排(复试各环节具体要求见备注)

报到时间

323

8:30-1630

报到地点

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3号楼210教务办公室

专业课笔试课程(150分)

综合英语(包括阅读、翻译、写作)

时间、地点

324 8:30-11:30

长安校区3号教学楼406教室

专业面试(90分)

专业综合面试

时间、地点

324 14:30 

长安校区3号教学楼508教室

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10分)

待定

时间、地点

待定

4.调剂政策(根据学校调剂政策制定本院调剂专业的具体要求)、缺额信息

本专业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额,可接收调剂名额22人。综合考虑申请调剂学生毕业院校、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初试成绩及在校表现。申请调剂的考生须于318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320日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回复并按要求参加复试,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

5.复试携带的材料

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各种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文章、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报到时交资格审查处,将-材料的复印件装订面试时交各面试组。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录取原则

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复试程序的规范化和有效性,提高招生工作质量;注重对考生德智体的全面考察并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方面的考核;充分体现机会公平、标准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1.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中总分或单科不及格的。量化评分后,以从高到低原则择优录取。(量化办法查看备注)

7.监督复议机构及电话

外国语学院党委029-88182708

邮箱

124914588@qq.com

备注:复试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1.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专业面试:90分,每生专业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情况应有现场记录,并妥善保管备查。专业面试要求: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决定考核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和实践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此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人文素养。

3.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1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直接加10分),卷面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4.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具体量化内容为:初试;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复试阶段综合面试;复试阶段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具体量化以50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评分标准为: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

   2)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3)复试阶段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90分)。 

  4)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直接加10分)。

以上四项相加之和为该生量化考试总分。

附件下载:2016年外国语学院英语笔译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https://fli.nwupl.edu.cn/wcm.files/upload/CMSfli/upload/201603161057122409.doc

复试政审表

https://fli.nwupl.edu.cn/wcm.files/upload/CMSfli/upload/201603161100002610.doc